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启动自然灾害Ⅲ级救助应急响应的通知
各市(州)减灾委、民政局,长白山管委会减灾委、社会管理办公室,各县(市、区)减灾委、民政局:
受低空切变影响,从7月13日8时开始,我省中东部出现明显降雨过程,特别是吉林地区普降大暴雨,局部出现特大暴雨,最大点雨量295.7毫米,永吉县温德河发生了超历史实测记录的特大洪水。截至7月14日14时,初步统计,
永吉县受灾人口约26万人,紧急转移人口7.5万人,倒塌严重损坏房屋2970户,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。
按照《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永吉县一次性灾害过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、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,已具备我省启动自然灾害Ⅲ级救助应急响应的条件。为切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,经报请省政府同意,吉林省减灾委决定,从2017年7月14日16时起,正式启动自然灾害Ⅲ级救助应急响应。
各减灾委接到此《通知》后,要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立足于防大汛、抗大洪、抢大险、救大灾,进一步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工作,进一步与气象、水利、国土等减灾部门的沟通联系,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及时预警预报,迅速转移处于危险地带的群众,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。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有干净水喝、有衣穿、有安全住所、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,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,维护灾区社会稳定。
吉林省减灾委员会
2017年7月14日